各类国际会议的承办方式及争取条件在其国际组织的章程中皆有明列。争取会议主办之前,要先了解章程的规定及如何争取,才能事半功倍,争取成功。
1.会员国轮流主办
这种国际会议的争取基本上最单纯,只要加入国际组织成为正式会员国,就有机会主办。其轮流方式有以入会先后次序或国名英文字母顺序等方式轮办,也有以会员国主动提出优惠条件,经会员国或这个组织的监理会同意即可。例如亚洲秘书协会组织就是以入会先后次序轮流主办。
2.地区性轮流主办
有些重要国际组织会员分布在全球各国,每年或两年在全球各地区召开国际会议。为了让分布在全球各地区的会员国都有机会主办,因此指定轮流在某些地区召开,然而某一地区可能有好几个会员国。例如亚洲地区,可能由亚洲地区有意争取主办的会员国提出申请企划书或仅以书面方式表示有意承办,再由这个组织特别成立的“评估小组”来表决,由获选的会员国主办。一般来说,组织的知名度、会议的效益及权威性越高,会员国之间的竞争也就越激烈。
3.竞标方式
这种方式对有意争取主办权的会员国来说最具挑战性。然而这些会员国竞争激烈的国际会议必定是全球知名的国际组织的国际会议,可引起全球的瞩目,并具有其权威性,其竞标的过程经常要花费相当长的时间去苦心经营。通常,主办单位会先将办理会议的先决条件列在招标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