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写、签订合同,必须遵照下列三个原则:
1.平等互利的原则。拟写、签订合同的双方(或几方),经济法律地位相等,平等地享有经济权利和承担经济义务。
2.协商一致的原则。拟写、签订合同的双方(或几方),要在自由表达意志的基础上,经过共同协商,达成一致的意见,然后签订合同,任何一方都不得强迫对方或包办代替。
3.遵守法纪的原则。拟写、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令和纪律,有利于国家的建设事业,这样才能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
会展合同的格式可以分为条款式和表格式两种。条款式合同是将双方商定同意的协议内容,逐条用文字写明,一般包括权利和义务、数量和质量、价款或酬金、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等。表格式的合同,是预先印好的。签订合同时,不必自拟文字,只要将双方商定的协议内容逐项填入合同的表格中即可。合同一般可分为四个部分:
1.标题。写在第一行,居中,字体稍大。写清合同的名称,指明合同的性质。如订货合同、借款合同、供销合同、供电合同等。
2.写明双方单位的名称。写在第二行,顶格。前面写“订立合同单位”,后面写双方(或几方)单位(或人)名称。名称第一次出现时要写全称,为了行文方便,可分别在全称后加括号简化为“甲方”和“乙方”,或“买方”与“卖方”。甲乙方注明后,下文使用时不可混淆。
3.正文。这是合同的主要内容,一般开头先用一两句话说明签订合同的目的或双方应共同信守合同的条款等。如“兹因甲方向乙方定购下列货物,经双方协议,订立本合约如下”或“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信守下列条款”等。然后按照双方的协议,逐项(条)写明议定的条款。以订货合同为例,就要写清货物的品名、规格、数量(单位)、单价和交货地址、交货办法、交货期限、付款办法等。
4.结尾。正文的下方写明双方单位的全称及代表姓名,并签名盖章。如需上级机关或鉴证机关的同意,应写明双方上级机关或鉴证机关的名称和意见,以及签订合同的Et期并盖上印章。拟写、签订会展合同时,应该慎重对待,切不可粗枝大叶,使经济利益受到损失。因此,条款、品名、规格、质量、数量、金额、交货地点和办法等,均应逐一写清。文字不可模棱两可产生歧义。金额数字要大写,标点要正确。要用钢笔和毛笔等(不能用铅笔)书写,以便长久保存。在拟写、签订合同之前,双方应充分了解对方的设备、资金、技术力量和经营管理能力等,以免因对方无力履行合同而受到损失。合同如有附件,如图样、表格、实物等,就应在正文后注明附件的名称及件数。
会展合同具有法律的约束力。拟写、签订合同的当事人,必须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方都不得擅自中止或废除。如果因情况变化必须有所变更、修改甚至废除时,需要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并承担应负的责任。
出租单位:
承租单位: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