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体上说,主要的磋商形式有有主持核心磋商和自由磋商两种。
代表在提出有主持核心磋商时应该注意以下三个要素:所讨论的问题,磋商持续时间,每个代表能够发言的时间。例:动议。中国代表动议就温室气体排放的缩减问题进行10分钟的有主持核心磋商,每位代表发言时间为1分钟。
在这里要特别注意,有主持核心磋商的持续时间最长不可超过10分钟。“每个代表发言时间为1分钟,总时长10分钟”并不代表只能有10个代表发言,如果一些代表发言时间较短,可以在总时长范围内适当增加代表。发言的代表人数由主席团合理控制。
代表在提出自由磋商时,只需要提出自由磋商的总时长即可。例:动议。中国代表动议进行15分钟的自由磋商。
自由磋商的持续时间最长不超过20分钟。
有主持核心磋商与自由磋商都必须投票通过才能进行,票数为简单多数。
在磋商的时间上代表应该特别留意,每次提出磋商必须设定合适的磋商时间。会议指导会在此问题上有所把握,磋商应该有效地推动会议而非使得会议更加冗长。任何一个磋商在时间到时,会议助理会提醒大家回到会场,继续进行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