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经常会遇到举办会议,那么会议议程是怎么回事呢?顾名思义,会议议程即是会议的程序表。议程所涵盖的除了足以实现会议目的各种议案之外,尚包括与会者姓名、会议时间以及会议地点等项目。 主席在编排会议议程的时候,最好能遵守以下两个原则:
(1)按照议案的轻重缓急编排处理的先后次序,这即是说越紧要的事项越应排在会议议程的前端处理,越不紧要的事项则越应排在议程的后端处理。这样做的一个好处便是:就算在预定的会议时间内无法将全部议案处理完毕,但起码较紧要的议案已被处理过。那些较不紧要的议案,则可另择时间处理,或是并入下次会议中再予处理。
(2)每一个议案应预估所需的处理时间并明白地标示出来。假如能这样做,则主席可让某些人只参与与他们有关的某些特定议案的讨论。这即是说,假如议程中明示几点几分到几点几分被分配于探讨某一议案,则主席可以故意让某些人迟到(即令某些人在涉及他们的议案被讨论之前几分钟才进入会场),也可以故意让某些人早退(即令某些人在涉及他们的议案被讨论过之后离开会场)。这样做,显然可以节省与会者的时间。不过,会场的秩序将不免受到干扰。因此,主席只能有限度地容许迟到或早退。
有些主管在主持会议时并不准备会议议程,这是一种很坏的习惯。议程不仅能够规范会议的内容,而且也足以约束沟通的次序与沟通的节奏。一旦会议欠缺议程,则会议的内容势必不确定,沟通的次序势必杂乱,沟通的节奏势必太快或太慢。换句话说,欠缺议程的会议是注定不具实效的。为了改变这种不良的习惯,每一个机构都应考虑采取政策性声明,严格要求拟妥议程之后才准许开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