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会展业的产业政策问题已经引起了专家、学者和政府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那么,制定会展业的产业政策应该着重考虑哪些问题呢?
制定限制性政策 还是鼓励性政策
这是一个最根本的政策导向问题。政策是严肃的,不能朝令夕改。企业的失误只能导致局部的损失,不影响大局,而政策失误将关系到整个会展业的生死存亡。因而政策必须是有高度的,要高屋建瓴,这种高度从哪里来?主要是基于对会展业运行规律的深刻理解。同其它许多行业相似,会展业也首先面临一个要制定鼓励性政策还是限制性政策的问题。有专家评价,目前中国的会展业发展过热,而有些专家则从产业的带动效应上评判,认为会展业远未达到理想状态,更谈不上过热。为了拿出高水平的政策,目前最关键的是加强对会展业的研究,真正弄清楚为什么要发展会展业?会展业给现实经济解决了哪些问题?对经济增长、对人民生活水平提高有哪些好处?从目前已有的成果看,会展业的研究还非常薄弱,如何能够使会展政策达到会展产业平衡发展的效果,既有所限制又有所鼓励,还需要业内认真思索与研究。
遍地开花 还是某些区域优先发展
这是一个重要的地区布局问题。会展业的发展要有一定的基础条件,如自然地理条件、交通通讯等基础设施、会展场馆、产业基础、政策环境等。并不是所有的城市、所有的地区都具备这些条件,因而会展业不可能遍地开花,只能根据这些条件,有选择、有重点地发展。那么,优先发展哪些区域呢?首先是北京、上海、广州三个具有重量级的中心城市,因为这些城市已经基本具备了发展会展业的社会、经济与文化基础,无论是组展商、参展商还是一般观众,都能够在这些城市找到参展与参会的理由。其次是特色城市,如大连、青岛、深圳、成都、珠海、济南等,这些地区要么在城市风光方面具有垄断性,要么是区域经济文化中心和交通枢纽,容易找出自己发展会展业的特色和“卖点”。
展会与大型活动同步发展 还是分类区别优先发展
这是一个重要的产品布局问题。从国外的有关研究看,不少学者把展览、会议与大型活动捆绑在一起,共同构成一个“会展业”。其理由主要有两点:一是这三类活动都是那种长时期策划、短时期聚集、对餐饮、住宿、旅游等具有较大带动性的活动;二是因为近年来的发展趋势已经表明这三类活动之间的界限在逐渐模糊,通常的情况是展中有会、会中有展、大型活动中既有展又有会。但是,从活动目的和具体运作方式来说,三者又有很大不同。一般说来,展览尤其是商贸展览,其直接目的是促成交易,是商品买家和卖家的聚会,其寻找交易伙伴的目的性非常明确。而大多数会议的目的在于交流信息,或者是单向的宣传,如培训、产品说明会等,或者是双向的交流,如研讨会等,能否达到沟通的目的是评价会议成败的关键之一。相比而言,大型活动如奥运会、世博会以及各地的节庆活动等,其目的性比较复杂,可能是为了政治宣传、也可能是为了活跃居民生活,抑或是为了树立政府形象,从这一角度看,大型活动的市场化程度低,大多数大型活动需要政府出面,需要财政补贴。鉴于这三类活动的不同特点,在制定政策时,我认为不能同步发展。具体说,由于贸易展览是一种交易成本较低的贸易方式,要采取鼓励政策,大力发展;会议市场比较复杂,虽具有促进经济技术发展的积极意义,但过多、过滥的会议同样有“文山会海、浪费资源”之嫌,所以经贸类、技术类与学术类会议可以优先发展,其它会议要区分情况,加以限制;大型活动一般是由政府投资的,虽然在宣传政府形象、活跃居民生活氛围等方面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但在政策上要加以限制,以防止各级政府好大喜功,误入歧途,浪费国民财富。
如何处理保护民族产业和对外开放的关系
这是一个中国会展业如何适应WTO规则,并在国际经济一体化背景下寻求发展的重要问题。中国会展业目前还是一个“幼稚产业”,产业组织化程度不高,国际竞争力不强,这是一个不容回避的事实。造成这种现状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包括:(1)会展业改革相对滞后,计划经济体系下的利益格局尚未解除,会展业中的政企关系尚未理顺;(2)会展行业的开放滞后,国外展览公司的办展资格仍有限制,同WTO所倡导的开放、竞争与国民待遇精神尚有差距;(3)政策供给严重滞后,导致会展业无规可循,办展办会主体鱼龙混杂,扰乱了市场秩序,损害了行业形象;(4)行业自律组织发展滞后,全国性行业协会尚未形成,各地方协会不少流于形式,形同虚设,职能残缺。这些问题是由于历史原因造成的,不可能在较短的时期内彻底解决,而中国已经加入了WTO,对国外会展业开放市场是一个必然的趋势,因而协调民族会展业与国际会展业之间的关系,同样是政策制订中必须慎重考虑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