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展业”这种提法似乎是国内特有的,因为绝大多数会议或展览业发达国家都将会议业与展览业相对分开。这一点可以从国外许多国家对会展活动的管理体制和统计方法上看出来,即一般将大型会议活动归并到旅游部门下管理,展览业则单独作为一个行业来管理和统计。实际上,从产业发展目标的角度来说,采用什么提法并不重要,因为,尽管在主体内容和运作方式上存在本质的区别,但会议与展览会的进一步融合越来越明显。下面,我们依据产业经济学的相关理论来分析一下“会展业”这一提法的科学性。
传统的产业经济学观点认为,产业是指“其主要业务或产品大体相同的企业类别的总称”,亦即一个产业是由同类企业(指经营相同的主要业务或生产同类的产品)构成的。有鉴于此,许多经济学家虽十分赞成“会展经济”的提法,但同时又认为——从理论上讲,会展业不能构成一项标准的产业。其主要原因有三点:
1、如果作为一项产业,会展业的投入和产出难以清晰地测算,因为会展产品是由若干相关的产业共同提供的,最后的利润也流向了不同类型的企业;
2、会展业不是由同类企业构成的,会议策划或服务公司、展览公司、展品运输公司、展示设计和搭建公司等企业的业务和产品存在明显的区别;
3、绝大多数会展企业隶属于某个传统的标准行业,如展品运输公司隶属于交通运输业、展台设计与搭建隶属于广告业、参展商和专业观众的住宿接待属于饭店业等。
然而,在许多国家或地区的社会经济生活中,会展业的确客观地存在着,并正在以两位数的速度向前发展。只不过德国、美国、香港等经济发达国家和地区一般将会议业(很多情况下称商务旅游)和展览业分开,国内却将会议业与展览业归并在一起。根据上述分析,作者对会展业做出了如下界定:
所谓会展业,是指现代城市以必要的会展企业和会展场馆为核心,以完善的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为支撑,通过举办各种形式的会议或展览活动,吸引大批与会人员、参展商、贸易商及一般公众前来进行经贸洽谈、文化交流或旅游观光,以此带动城市相关产业发展的一种综合性产业。关于这个定义,我们需要着重把握以下几点:
1、会展业是一项综合性的产业,它能给会展活动的举办地带来可观的直接经济效益和巨大的间接经济效益;
2、与旅游业一样,会展业不像传统产业那样容易被界定,但这恰恰说明了会展业的综合性特点,而不能改变其客观存在的产业本质;
3、国内提出会展业的概念,主要是出于会议与展览活动的高度融合、并且都伴随着人员的大规模流动和消费、对当地社会经济的拉动机制极为相似等原因;
4、这个定义是以需求为取向的,换句话说,会展产业的界定标准是其服务对象——与会者、参展商和专业观众,而不是提供相同业务或产品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