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展中可能会涉及到的知识产权纠纷,伍方会议服务见过这方面最多的问题大多表现在专利与商标两方面。
关于这两点的纠纷无论专利或商标,经法定程序获得后,即受法律保护,所有权人享有排他的权利。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擅自使用、生产、销售或进出口专利产品和具有相同商标的产品,否则即构成侵权,从而受到法律的惩处。
专利权,简称“专利”,是发明创造人或其权利受让人对特定的发明创造在一定期限内依法享有的独占实施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除专利权人以外的任何人要实施专利技术,必须事先取得专利人的同意,在法律上称为专利许可。
商标的主要功能在于区分不同的商品生产者或经营者所生产或经营的同一或者类似商品之间的制造差别,便于消费者区分商品的生产厂家和经营单位。商标经申请注册后,所有权人也享有排他的专用权,其它人未经许可不得使用。但在这里伍方会议服务提醒大家注意的是,这种专用权受到一定限制,即只限于相同或类似的产品。也就是说,不同行业或产业的生产商或销售商可在某种范围内分享某一商标。
但总而言之,事先许可并有偿使用是统一的原则。产品生产商和销售商要使用、生产或销售某种专利产品或某个品牌的产品,一定要事先获得权利人的许可,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种法律责任并不因当事人不知情而得到免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