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4月26日,是第12个“世界知识产权日”。随着社会的发展,这一天越来越受到国际社会的高度重视和广泛参与,这表明普及知识产权知识和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已经成为现代社会必须重视的问题。自然,会议会展知识产权问题也颇受关注。杭州伍方会议服务了解到,这几年,会议会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收效明显。
2006年前后,展会知识产权纠纷时有发生尤其是企业境外参展侵权事件不断出现,不仅使参展企业自身的声誉和利益受到伤害,危及部分参展人员的人身安全,还损害了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形象,破坏了展会的正常交易秩序,当然这其中也涉及到了会议会展策划的相关问题。2006年,商务部会同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版权局等制定了《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之后,商务部下发了《关于加强境外参展组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函》,中国贸促会下发了《关于重申加强出国展览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各地也纷纷出台了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不少知名组展商更是会邀请当地的知识产权局或律师进驻展会进行现场法律咨询,为展会保驾护航。通过多方努力,中国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明显增强、展会知识产权保护重视程度日渐提高。在德国从事法律工作的朱美婷律师也深有体会:最近几年,不少中国参展企业逐渐懂得如何规避侵权,更会奋起维权并告捷,很是振奋人心。这或许是给即将到来的“世界知识产权日”最好的一份厚礼。
近10年来,被视为“朝阳产业”的会议会展业越来越受到重视。为了扶持会展业、规范会展市场,上至国家相关部门下至各地方政府纷纷出台、制定了扶持政策、法律法规等。
有了这些政策法规,切实加强了政府对会展业的规划、监管、服务、扶持和调节作用,进一步优化了会展业发展环境,并充分发挥了会展业拉动服务业、促进产业发展、推进城市建设和管理、提升城市影响力的作用。
特别是在全球金融危机肆虐的2008年,政府有关部门相继出台了多个会展政策,为会展业增加抗风险能力。
尽管如此,还有业内人士称:“政府愿意在硬件上投资花钱,而在会展政策等方面不够给力。”
有这种声音,自然是事出有因。不少地方出台会展政策似有“盲目跟风”之嫌。很多时候,一些地方抱着“你有,我也不能少”的心态出台会展政策,不做深入调研,也不看其是否切实有用,谈何给力?
在这10年间出台的诸多政策法规中,当属以“鼓励会展业发展”为名而出台的“会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最为多。尤其是最近几年,各地相继出台了“会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并设立了会展专项资金,少则几十万、几百万,多则上千万,一派豪气。钱的诱惑是最表面、最肤浅的。今天,你用钱将组展商吸引来了;而明天,你拿什么留住参展商和观众?要知道,就算为钱所动的组展商还是要“听命”于他的上帝——参展商和观众。
对于地方而言,发展会展业不仅需要政府的政策支持、资金投入、改善会展环境,还需要会展场馆的建设,办展主体的培育,会展服务企业的发展,以实现地方会展整体水平的提升。
虽然说会议会展业发展靠市场,但是政府的推动与支持必不可少。会展业要规范化、法制化发展,产业政策问题不可小觑。如何能够使会展政策达到会展业平衡发展的最佳效果,需要政府、业界认真探讨与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