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相信大家都了解,现在服务类采购可谓数量不多,困难不小。杭州伍方会议服务获悉,去年旅游局政府采购中,有半数以上属于服务类采购,包括中国国内旅游交易会、国际交易会、国家旅游宣传片的制作等。但同时中国会议产业网说出了我们的相关困惑:
一是国际、国内旅游交易会,主办方是旅游局,具体会展策划、设计、实施等则委托给相关企业。去年审计署在审计报告中指出,我局没有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对该类项目进行招标。实际上会展项目采取的是“以会养会”的方式,即协办方收取企业参会费来保证会展运行。旅游局对会展项目的实施并没有安排相应的预算资金。像这类资金是否属于财政性资金?这类项目是否应纳入政府采购?
二是信息软件开发项目的采购方式问题。杭州伍方会议服务了解到,近年来我局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采购了一些软件平台,随着监管工作的深入,一些原有开发系统已不能完全满足工作需求,需要通过政府采购让相关开发公司进行新模板的开发设计。如果公开招标,很可能无法保证服务的连续性,从而导致已开发好的软件需重新开发,加大资金投入量等问题。类似这种情况采取哪种采购方式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