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日前对外发布重新修订的《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办法》于2016年7月1日起施行,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的分类、审批和会议费管理等,都将按照这一管理办法执行。
举办会议,是保证政令上传下达的重要途径,会议费则是“三公”经费支出之外的一个大头支出。曾几何时,由于缺乏明确标准和有效监督,会议费成了某些单位安排支出的一个筐,什么都往里装。在2014年广州市公布的部门预算中,花都区的会议费高达2850万元,在十个区市中处于“遥遥领先”的位置,被网友调侃为“星际会议”。该区的回应是,将部分培训费也列入了会议费预算。连什么可以算入会议费支出都不清不楚,难怪引起网友的“调侃”。
党的十八大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随着正风肃纪力度的不断加大,从召开会议的情况来看,会议规模、文件简报数量、会风会纪较以往有了明显好转。如,多会合一、长会短开、短会少开或不开;会议无特殊布置,不拉横幅、不摆鲜花,一切以精简为主,等等。从会议费开支上看,很多地区的会议费开支大幅减少。此前有媒体报道,江苏省2014年的会议费同比减少了8490万元;广州市珠海区2014年的会议费同比压缩约86%。但像花都区这种对会议费支出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状况,在一些地方和单位也不同程度存在。
针对会议费列支的种种陋习,新出台的规定明确了更严格更细致的标准。从严格开支管理,对住宿费、伙食费、交通费等实行总额控制,到重申严禁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等11条禁令,再到强调对违规计划外召开会议、虚报会议人数天数等进行严肃问责,无不体现了精简节约、从严从细的特点。
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党中央以身作则,带头精简会议活动,切实转变会风。各级各单位也应该以新规定出台为契机,进一步强化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切实加强会议费支出管理,让不良会风无处藏身,让会议费支出干净透明。然而规定再细,最终还得靠人来落实。要想真正管住管好会议费支出,还需要纪检监察机关,以及财政、审计等部门通力合作、共同努力。在严格按照规定对确定会议数量和标准进行预算的同时,还要加强事中监管和事后审计、问责,对以虚报冒领手段骗取会议费、违规报销与会议无关费用等行为,要依纪依规追究会议举办单位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对新规定出台后仍然不收敛、不收手,希望通过耍小聪明、搞变通蒙混过关的,要加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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